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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医患关系中的病人权利有:

人格尊重权

基本医疗权

知情同意权(含拒绝诊疗权、医疗选择权等)

保护隐私权

监督医疗权

医疗诉讼与赔偿权

陪护与被探视权

2.病人的义务
(1) 有如实陈述病情的义务
(2) 有配合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进行一切检查治疗的义务(遵守医嘱的义务)
(3)支付医疗费用及其他服务费用的义务
(4)尊重医务人员的劳动及人格尊严的义务
(5)有遵守医疗机构规章制度的义务
(6)有不影响他人治疗,不将疾病传染给他人的义务
(7)有爱护公共财物的义务
(8)有接受强制性治疗的义务(急危病人、戒毒、传染病、精神病等)